代理怨氣大 牌費宜改革

上個月地產代理監管局發佈一個宣傳廣告,教育消費者在購買一手樓時,要注意事項,當中提及買家向代理獲得什麼優惠時,代理會將所有優惠及回贈白紙黑字列出,這宣傳片引發行業不少從業員極為不滿,代理認為監管局有鼓勵買家向代理索取回贈的嫌疑。業界更發起一人一信行動,要求當局收回宣傳片。
筆者並不相信地產代理監管局會有鼓吹回佣的企圖,這種行為對其監管工作並沒有任何好處,只是,在過往不少買家投訴個案中,回贈的口頭承諾並沒有兌現,所以持此提醒買家要取得白紙黑字的書面承諾而已。
不過,地產代理監管局在今次事件中,引來極大的公關災難,主要是忽視了業界對回贈的看法。市場上,無疑是有一群用「街霸式」經營的代理,基本上他們就是聯群結隊的在示範單位外聚集,遇到有興趣的買家,會回贈去搶行家的客人。
對街霸代理他們來說,並沒有什麼成本,只跟客人與發展商簽約,之前之後都不會提供代理服務,可以說只提供回佣服務。反而,買家之前可能已經跟另外的地產代理視察過不少的二手樓盤及一手新盤,被搶客人的代理當然感到失落及憤怒,所以回贈這個事情,在代理之間是非常敏感的題目。今次事件令在代理藏在心中的不滿與鬱結,一下子爆發出來。
若大家再細心留意網上的批評,不少又與牌費扯上關係,不少代理認為代理付牌費,監管局應該協助代理而非為難代理,其實監管局主要角色是監管代理,但經費卻全由代理支付,就令其角色模糊了。
筆者建議地產代理監管局可以效法保險業,以用者自付為原則徵費,以樓價的0.02%計算,每年徵費便達到億元以上。消費者為求有更佳的服務,付出比保險業平了一半的徴費應該會接受,而代理監管局收消費者錢去監管代理,整件事就變得合情合理,大幅度降低牌費也會鼓勵更多人持牌。消費者及代理公司便會有更多選擇,服務水平就更容易提升!

世紀21奇豐物業
主席及行政總裁 李峻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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