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招錯租金管制更錯 萬萬不能一錯再錯

政府為了壓抑樓價而落重藥,推出3D辣招,短期效果雖能令樓市升幅放緩,交投大減,但因此帶來的長期後遺症亦漸漸出現,租金上升,「劏房」數量越來越多,面積卻越來越細,就是其中最迫切的問題。
由於DSD只有半年的過渡期,令不少原先居於中小型單位的業主,放棄換樓的念頭,變相令可供出租或出售的單位減少。此外,稅項增加令買樓收租客的成本大增,投資客亦因而減少,也導致租盤供應進一步減少。同時稅項增加也令買樓自住客看淡樓市而轉買為租,令租客需求上升而租盤供應減少,在供不應求下,租金自然水漲船高,社會上自然又有人提出租金管制。
其實租金管制在香港並不新鮮,在1973年已曾經開始實施,當時規定加租不可多於市值九成或幅度不能超過30%,同時亦規定租客有優先續租權,只要租客願意付市值租金,業主必須與原租客續租。直至1998年金融風暴令樓市大跌,才廢除租金管制。
租金管制對樓宇供應只會帶來負面影響,仍然歷歷在目,相信不少業主寧願把單位空置也不願意出租,怕的是出租容易,收回單位困難的情況。租金管制治標不治本,亦並非香港獨有,根據網上一些報導,瑞典國家房屋局最近也發表一份斯德哥爾摩有關租金管制的報告,指搞租管導致房屋短缺,更暴露出房屋不能有效地使用,市場供應減少,但價格被規管不能發揮分配效用,只會出現黑市交易,或非價格上的競爭,例如人事關係,與地產代理稔熟,甚至枱底交易等等。
紐約市也有類似情況,自1947年紐約已設有租管,但在其紐約市租金指引委員會年報上指出,2008年全市約有70%的租盤受租管限制,但35%受租管限制的單位由年薪5萬美金的人士租住,這些並非貧窮人口,也相信並非政府實施時所訂立的租管政策的原意。
經濟學家Assar Lindbeck曾經指,租金管制對城市的破壞力,僅次於原子彈。實施租管對整個房地產市場帶來的衝擊之大,不言而諭,希望政府不要一錯再錯,堅決否決租金管制。

李峻銘 – 主席及行政總裁
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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