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律師行,勿只看收費

最近一位朋友向筆者吐苦水,因他千挑萬選才找到一個低密度單位,還有一個小花園,滿心歡喜準備可以有一個寧靜舒適的新居。不過,在成交前兩天,律師樓傳來惡耗,指出他欲買入單位的契據有問題,遺失了一些重要文件,似乎無法補回,而賣方律師樓亦未能提供滿意回覆。他的置業夢想隨時泡湯,更要命的是,對方業主律師樓卻堅持業權完好,可以成交。筆者朋友才發現同一套樓契,不同律師行因不同立場,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如果買賣雙方律師行最終未能達成共識,買方律師行堅持業權有問題,而賣方律師又堅持業權完好,則筆者朋友可能被業主視為違約,訂金被沒收之餘,還可被追討損失賠償。如果要追回訂金,就要訴諸法庭,由法官判斷業權是否完好,一旦官司輸了,律師費又是一個天文數字,他根本負擔不來。雖然筆者朋友是受害者,業主亦好不了多少。本來預備成交,有一筆資金回籠,現在大失預算之餘,一旦樓契有問題,損失更大,即使能向律師行追回損失,也花費不少氣力!所以業主亦是受害者,代表他當年買入物業的律師行的「睇契」水平,是否過於「寬鬆」,以致於出售時,遭到質疑。令到買賣雙方要到法庭才能處理業權。其實筆者從事地產代理20多年,類似個案亦遇過不少,尤其是一些村屋物業,更是高危地帶。
律師樓取消定額收費後,無疑收費大幅下調,由以往幾萬元調整至幾千元,確是消費者之福。但律師樓在「睇契」這重要環節上的功力,並非在大家委託前可以容易判斷。好像看醫生一樣,必須在看完症後,吃了藥,才知道是否有效。醫生還好一點,這個無效可另聘高人,但委託律師行造成的後果,可以潛伏多年直至出售時才發現。所以筆者一向都只委託相熟有口碑的律師行,即使收費未必是最便宜,但重要的是有信心,放心,確信出售時的業權是良好無暇。
李峻銘 – 主席及行政總裁 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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