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銷售一手樓,“刑事化”非重點

發展商近年的賣樓手法,引起市民大眾不滿,為此而規管一手樓銷售的諮詢文件即將出爐。市場傳出文件將建議一系列措施改善現況,最具爭議的相信是,一旦問題涉及嚴重誤導或虛假陳述銷售,不論是前線及管理層均需負上刑事責任。
表面上,對於刑事化嚴重罪行,大家應無爭議,現在連在街市“呃秤”都是刑事罪行,何況買賣樓宇,涉及資金之多往往是買家的畢生積蓄。不過,筆者認為刑事化涉及層面越大,範圍越廣,對其實質作用越有懷疑。相對於民事訴訟或紀律處分,刑事的舉證要求是必須毫無疑點。發展商大部份都是財雄勢大的集團,龐大的律師團,在法律上有很強的優勢。“刑事化”只能起阻嚇作用,尚且大奸大惡,偷呃拐騙的情況很少出現,反而在日常的銷售過程中,有不少不良手法,目的是製造聲勢,營造氣氛。例如在售樓期,每次只推出少量單位,讓經紀去搶單位,形成僧多粥少的現象。不良手法難以用刑事罪檢控,反而簡易的紀律處分較易起作用,應增設一個部門去監察發展商有否依從指引。就好像現時雖規定發展商必須先發價單才可成交,但市場上仍有不少所謂“預留”或“握手”成交,是否違規,必須有專責單位去調查及檢控,才能確保一手樓銷售時公平公正。
李峻銘 – 主席及行政總裁 世紀21奇豐物業顧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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